印度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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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签证 河南签证服务

    签证入境

    一、签证须知

      中印之间没有互免签证协议。中国公民赴印不可办理落地签证。具体事宜可咨询印度驻华使领馆

      (一)常见签证种类

      印度签证分为商务签证、会议签证、工作签证、项目签证、记者签证、就医签证、访问学者签证、学生签证、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等。

      (二)申办要求及流程

      1、申请人需登录http://indianvisaonline.gov.in填写在线申请表,申请表须填写完整,打印并签名;

      2、所有表格必须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3、具备至少两张空白页的有效护照(到签证申请日至少六个月的护照有效期);

      4、护照信息页和签名页的复印件各一张;居留许可或工作许可(外籍申请人)复印件(须使用墨水笔在护照上签名);

      5、近期5cm×5cm白色背景的正面照片;

    6、根据签证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持材料,普通护照详情请查询印度签证申请中心网站blsindia-china.com;

    7.申请人必须先在线预约,才可前往印度签证申请中心提交印度签证申请(普通护照);

    8.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印度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并采集生物识别信息(普通护照)。

      (三)申办机关

      印度境外的签证机关是印度驻各国使、领馆和高专署。印度国内的签证机关是印度外交部、内政部以及内政部下属的外国人管理处(Foreigners Regional Registration Office,以下简称FRRO)。印度各邦、市和各国际机场都设有FRRO。

      印度驻华使、领馆仅直接受理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所有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申请印度签证,均由印度签证申请中心代办。

      印度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设有签证中心。印度驻上海、广州、香港总领事馆领区以外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应向北京印度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签证。

        印度内政部及其下属的外国人管理处(FRRO)负责外国人签证延期及居留证等事宜。印度各国际机场的FRRO负责入出境检查并办理口岸签证。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的公民可以办理印度的口岸签证。中国公民必须事先办妥签证后方可进入印度。

        印度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一般为同一时间。签证上有另行加注允许停留期限的除外。

    (四)注意事项

      1、正确理解印度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印度签证的有效期指持证人可以进入印度并停留的最后期限,而停留期指持证人入境后可在印度停留的期限。印度签证一般不另外注明停留期,有效期即等同于停留期。签证自签发之日起即生效。如签证上加注了停留期限,则应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自入境之日起在印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所注明的停留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印度。如签证上未注明停留期限,则表示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之后可一直停留到签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签证种类不能转换。入境印度后,不能申请转换签证种类。如需将商务或其他种类签证转换成工作签证,则必须回到中国,向印驻华签证中心重新提出申请。

    3、在印度就业须持工作签证(Employment Visa),持其他种类签证就业即为非法就业。根据印度《1946年外国人法》,非法就业将被处以可延长至5年的监禁,并处罚款。

        4、入境后,不得未经印官方书面许可,前往相关外国人限制地区,如印东南部的安达曼-尼科巴群岛,东北部的曼尼普尔邦、那加兰邦、米佐拉姆邦、锡金邦全部区域以及喜马偕尔邦、拉贾斯坦邦、北阿肯德邦、印控克什米尔等部分区域。根据印度《1946年外国人法》,未经许可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将被处以2年以上,可延长至8年的监禁,并处以不少于1万卢比的罚款。

      二、入出境

      在飞机上先填写入境卡、海关申报单,下飞机后跟着“ARRIVAL”标牌的指示行走,随后到移民局入境柜台,移民官员查验旅客签证后,如无问题会在护照上盖入境章。下一步是查看标志牌上所乘航班对应的行李传送带号码,然后提取行李。随后携带行李到海关查验处,将海关申报单和护照一并交给值班官员。出境时,先到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然后跟着“DEPARTURE”的标志行至移民局出境柜台办理出境手续,再进行安检,随后在所乘坐航班相应的登机口等候,最后登机。

      注意事项:保存好入境卡(Embarkation card),在离境时出示;进入印度机场时须提交机票或者机票订单供查验。德里移民局电话0091-11-26711384;E-MAIL:frrodli@nic.in;支持中心电话:0091-11-26711443、0091-11-26713851(8:00-20:00),E-MAIL:frrodli.support@nic.in。

      三、常见问答

      (一)丢失护照后如何处理?

      临时来印度经商或旅游的中国公民常常发生丢失护照的情况。根据印度《护照法》有关规定,在授权部门或人员查验护照时不能出示护照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处1万卢比以上5万卢比以下的罚金。因此,一旦丢失护照,建议立即就近报警,然后向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领取新护照或旅行证件后,应尽快去印度内政部和外国人管理处(FRRO)申请补办签证。申请补办签证时须携带并提供新护照或旅行证件、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公函、印度警方出具的护照报失单和抵达印度的日期、航班、入境口岸等资料,最好还能提供已丢失护照和印度签证的复印件。

      (二)延期签证如何办理?

    在印度经商或旅行的中国公民必须持有有效的签证。如签证过期则属非法滞留。根据印度《1946年外国人法》将被处以可延长至5年的监禁,并处罚款。请注意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印度。因此,如确需延长在印度的停留期,且理由充足,应在签证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办理签证延期。申请签证延期可登录网址indianfrro.gov.in/eservices/,注册后,在线向印内政部下属所在地外国人管理处(FRRO)提交签证延期申请,在线填写签证延期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在线支付费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联系所属外国人管理处办理。签证延期证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三)被拘留、监禁、关押、逮捕后怎么办?

        如果你因故在印度被拘留、监禁、关押或逮捕,你有权要求会见中国使、领馆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如果你在被羁押、监禁或诉讼期间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中国使、领馆可协助向印有关方面提出交涉。中国使、领馆官员亦可协助向你的亲属通报你的情况并应你的要求,向你推荐律师、翻译,以帮助你进行诉讼。聘请律师、翻译的费用,以及法院罚款、保释金、遣返费等应由你自己支付。如果你没有支付能力,中国使、领馆可协助通知你的亲属将钱款汇来印度。


    海关防疫

    不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印度,如限额的黄金、金条、巨额外币、象牙、犀牛角、稀有动物毛皮、稀有木材、花草,未经加工的檀木及其限量制品,以及无线卫星电话等高频率通讯器材。如携带上述违禁物品进出印海关或邮寄等,均被视为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被判刑入狱。如果对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需申报没有把握,请走海关的红色通道。

    一、海关要求

    印度海关要求,随身携带现金或黄金饰物超过5000美金或等值旅行支票、有价证券等票据外币,则需申报。中国旅客可携带价值不超过4000卢比的礼品,外加100支香烟,或25支雪茄,或125克烟丝和1公升烈酒。自外国返回的在印长期居留人员最多可携带25000卢比入境。

    二、禁止物品

    (一)禁止进出口的物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色情资料,冒牌、盗版货品及侵权法律规范的知识产权货品,文物,枪支,印度外部边界显示不正确的地图、文献,野生动物制品,伪造的印度纸币、邮票和硬笔,指定的活禽鸟及动物,假币。

    (二)限制进出口的物品:弹药,活鸟及动物(包括宠物),植物及其产品(例如水果、种子),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物种(无论活的还是死的),任何用于利润、收益或商业用途等用于商业目的的货物,未被批准用于普通用途的无线电发射机,除用作饰品的金银(只适用于进口),超过规定限额的印度和外国货币,卫星电话,无人机;超过合法取得金额的外币,或在游客情况下,入境时超过申报的金额,离境时超过豁免申报的限额。

    三、入境检疫

    (一)入境。疫情期间,印度入境防疫政策频繁调整,请拟赴印人员关注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网站(https://www.mohfw.gov.in)发布的最新版《国际旅客抵达指南》(Guidelines for International Arrivals)。

    (二)离境。印度政府对自印度离境乘客无防疫要求。

    (三)预防接种。疫情期间,印度政府要求所有旅客最好按照本国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完全接种疫苗。

    四、检验检疫

    (一)动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畜牧、奶业与渔业局(DADF)负责动物检疫工作。凡进口商进口家禽、猪、羊肉、奶制品、蛋制品和动物源宠物饲料均须向该局申请动物检疫,并在获得相关检疫证书后方准进口。

    (二)植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育与检疫局(DPPQS)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应在印度的边境口岸接受驻点植检人员检查,同时,进口商须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木质包装进境检疫要求规定:所有使用含植物材料的包装,包括干草、麦秆、木刨花、碎木片、锯屑、废木料、木托盘、垫木、木纤维、泥炭藓等,在出口到印度前均须由出口方政府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或出口方政府规定的格式,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所有进口木质包装材料必须使用干热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或化学渗透处理及其他国际标准认可的除害方法处理,并在植检证书上标明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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